2026年度招标: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新能源与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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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吉林
时间:2026-07-24
内容: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新能源与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260713-FW01-F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新能源与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5〕2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新能源与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2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2772.0㎡,新建2栋实训楼,总建筑面积29561.24㎡。其中:12#新能源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以下简称12#楼)建筑面积为18424.44㎡,地下1层,建筑面积5000㎡(含人防面积4385㎡),地上南侧4层、北侧6层,建筑面积13424.44㎡;16#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以下简称16#楼)建筑面积11136.80㎡,地上10层;同时配套建设硬化、绿化以及辅助设施等。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最高投标限价:65万元。
2.5 招标范围:完成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含各个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
2.6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招标范围内各项工作止。
2.7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聚业大街6566号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净月校区院内。
2.8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吉林省现行计价定额及费用定额;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关规定等。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相关专业工程师不少于6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5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备查,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造价师注册证复印件。
如投标人申请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发送至上述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本账户只接收投标人基本账户的付款)。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