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汶川县林下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黄精基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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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QDZCG-2026-0906)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汶川县林下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黄精基地)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8100万元,招
标人为汶川县欣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1个包,拟采购汶川县林下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黄精基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汶川县林下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黄精基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汶川县林下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黄精基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有机肥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复合肥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案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台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
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
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
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台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4日09时00分-12时00分,14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公告期限同
上)。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扫描件及报名费支付凭证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介绍信格式自
拟,务必注明: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②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电子邮箱:③单位座机及传真号:④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0时0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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