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博弘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鲁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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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TC269M00R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一、招标条件

山西博弘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鲁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由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朔审批函[2026]74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朔州市平鲁区博弘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山西博弘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鲁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MW,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8台箱变,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和两回35kV集电线路及一回110kV送出线路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根据本项目的接入系统批复文件,本项目以1回110kV线路接入水头22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37km,导线采用2×JL/G1A-300型钢芯铝绞线。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含两大部分,场区工程和送出线路工程;场区工程包含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包含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塔筒、箱变、主变、GIS、SVG等所有设备)、建安工程、场区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的内容,包括土地征租(含临时用地用费)、青赔、道路、场平、土建、安装、接线等所有内容,以及项目的并网手续办理及各项验收等所有服务;送出线路工程包含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材料采购(铁塔、地脚螺栓、混凝土、钢筋、钢芯铝绞线、光缆、金具等所有材料)、建安工程、土地征租(含临时用地用费)、青赔、以及外线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的内容。

2.2 项目总投资25525.42万元。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001山西博弘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鲁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勘察内容为本项目的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出具合格的勘察报告;设计内容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初步设计报告至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设计工作。

(2)设备材料采购:本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塔筒相关设备、升压站一次、二次、通信、自动化、消防、暖通等设备及送出线路相关一切设备材料等;以及主要设备的监造工作;全流程配套服务:负责设备材料的到货检验、装卸运输、二次倒运;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开展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供应消耗品并提交全套技术资料。

(3)施工范围:风电场工程风机基础、箱变基础、联合接地、风场及进场(站)道路和吊装平台、35kV集电线路(含场内通讯)、现场二次运输、保管、清扫等、110kV送出线路工程风机及塔架安装、箱变及高低压侧电缆安装、11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站内通信工程及临水临电的施工(过程中的水保、环保措施保障)。涉网试验(一般、特殊性试验)并最终按照发包人要求交付并网带电的全过程承包储能电站的临建、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

(4)其他: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包含招标人已经办理完成的各项批复及手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备案手续,电力质监、防雷、消防、劳动卫生等;②办理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完成环境保护监测(包括电磁辐射监测)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③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二次安防评估、各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及并网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最终满足正常运行要求;④承担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民事协调工作,承担风电场区、升压站、送出线路临时占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承担施工临时用地(吊装平台、设备运输道路、堆场等)的租赁;⑤协助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⑥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2.4 项目地点:朔州市平鲁区阻虎乡、高石庄乡一带

2.5 计划工期:12个月。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 本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筹资方式采用融资租赁模式,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招标人进行融资,配合出具相关融资所需要的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文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博弘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鲁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3.1 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应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及新能源发电)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行业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具有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的施工投运业绩和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设计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投运证明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同时附发票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查询结果】材料等,证明材料应证明电压等级、投运时间等)。以上业绩若在同一个EPC合同内,可视为分别满足业绩资格要求。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 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需提供2023-2025年度或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8.3 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四、招标文件下载

获取时间:2026-09-11 09:00--2026-09-17 18:00

获取方法:将获取招标文件的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项目指定邮箱,资料齐全后联系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费用,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文件费用:人民币:2000.00元。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拟投标包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基本户开户行、开户行账号、承办人姓名、电子邮箱、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9-30 14:00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山西省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9-30 14:00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