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滨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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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TCG-2026010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滨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滨河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市滨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滨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滨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合法有效免税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有效豁免证明材料);

(6)承诺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限为本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月11日08时00分到09月1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此次磋商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宝鸡市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月2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