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地基基础及实体检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人: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概况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地基基础及实体检测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NBCS20260218L
项目名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地基基础及实体检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26582.7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地基基础及实体检测项目(二次)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服务期 |
| --- | --- | --- |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地基基础及实体检测项目 | 826582.74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检测全部完成为止。 |
4.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检测全部完成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
3.3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 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1.2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 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注明本项目名称)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