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学年度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C-2026-BF-02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2027学年度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1.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2027学年度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物业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6—2027学年度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6—2027学年度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 供应商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日期为2026年01月至磋商日期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
2.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汇款凭证(仅限公对公)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获取HCZC-2026-BF-029文件(单位名称)”,邮件正文并注明:a.项目名称;b.供应商单位名称;c.联系人;d.联系方式;e.供应商单位联系邮箱(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项目联系人确认后,会通过邮件发送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好的报名表扫描回传邮箱。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售后不退。
4.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
七、其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