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关大院食堂改造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Y-2026(09CG)-0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机关大院食堂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岐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机关大院食堂改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机关大院食堂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机关大院食堂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 完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 发售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岐山县
3. 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岐山县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