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公开招标遴选医用耗材配送公司及精益化管理服务(SPD)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公开招标遴选医用耗材配送公司及精益化管理服务(SPD)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公开招标遴选医用耗材配送公司及精益化管理服务(SPD)项目
2. 项目编号:HNCL-CG-2026-06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0元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2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3 采购内容:遴选5家集中配送供应商作为医院医用耗材配送商,同时其中一家负责SPD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运营,以实现医用物资的集中配送及精细化管理延伸服务,不限于耗材一体化平台管理配送、自动补货、赋码追溯、智能存取的高效、精益管理目标,提升医院耗材院内配送服务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5.4 采购范围: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5.6 服务期限:3年
5.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5.8 项目属性:服务
5.9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6.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在评标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采购人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
3.4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现场领取:投标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上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
1. 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