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桶装水供应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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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大理白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桶装水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人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价:¥70000.00元/年,三年共计:210000.00元;最高限价:¥8.00元/桶(含配送、税费等全部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理白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桶装水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理白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桶装水供应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1.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2)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提供承诺函)。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原件加盖公章)。

1.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1)当投标人为生产商投标: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饮料-包装饮用水,明细包含“饮用纯净水”或“其它饮用水”);(2)当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并提供所代理品牌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合法授权书;

3.2 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3.3 承诺提供每批次水质检测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14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