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202608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1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6年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企业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以已缴纳的为准,不需要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则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但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且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20260805;
2、项目名称:2026年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91000.00元;
最高限价:291000.00元;
5、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 --- | --- | --- | --- |
| 1 | HNX-20260805 | 2026年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项目 | 291000 | 291000 |
5.1 采购内容: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购买2026年度医疗责任险(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5.2 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9月30日0点至2027年9月29日24点);
5.3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6年9月30日0点至2027年9月29日24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企业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以已缴纳的为准,不需要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则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但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且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 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信阳市;
3.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
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资格审查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6年09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信阳市。
五、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