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建立集团公司(生产子公司)煤炭供应商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6156010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建立集团公司(生产子公司)煤炭供应商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100万元,招标人为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TC-A1-261560103
项目名称: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建立集团公司(生产子公司)煤炭供应商库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招标项目简介:
(一)招标内容:
1. 为招标人提供煤炭供应,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
2. 项目预算(含税):预计9100万元/年;
3. 每标包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 序号 | 每标包有效投标人数量 | 每标包推荐候选人数量 |
|------|----------------------|----------------------|
| 1 | N | 2 |
| 2 | N=5 | 推荐所有人 |
| 3 | 5(不含) | 3 |
| 4 | N>10(不含) | 前10名 |
注:①N为有效投标人数量;②有效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60分的,方可具备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综合评审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以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满足条件人数不足的,按实际合格人数推荐。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三年,框架合同一签三年。
(三)交货地点:1标包: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车间煤仓;2标包: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公司煤仓。
(四)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标包: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烟煤;
2标包: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公司-原煤。
两个标包兼投兼中,投标人应分标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注:根据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每标包采购竞价批次不低于3次。
(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税收缴纳凭证为增值税完税证明、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凭证,社保缴纳凭证需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缴费月份、社保经办机构盖章)或提供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八)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声明”原件);
(十)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煤炭生产企业的,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同时,还须提供有效《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储煤场地须具备合法环评手续(投标人可提供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也可提供环评登记表备案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1标包须具备每月≥1.5万吨的稳定供应能力、2标包投标人须具备每月≥4800吨的稳定供应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煤炭供货合同或发票(合同或发票能够体现单月实际供货量达到或超过每月供应吨数);或提供投标人针对供货量有稳定供应能力的承诺函)。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储煤场地须具备合法环评手续(投标人自有煤场的,可提供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也可提供环评登记表备案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租赁煤场的,提供“场地租赁协议+该储煤场对应的环评批复文件/环评登记表备案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1标包须具备每月≥1.5万吨的稳定供应能力、2标包投标人须具备每月≥4800吨的稳定供应能力(投标人需提供矿方出具的货源保障承诺函或提供近3年煤炭供货合同或发票(合同或发票能够体现单月实际供货量达到或超过每月供应吨数);或提供煤矿、煤炭洗选加工企业签订的供货采购合同,合同中明确可向投标人供应煤炭月数量≥每月供应吨数,提供合同关键页(含供需主体、供货数量条款、盖章页);或提供投标人针对供货量有稳定供应能力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50元/标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