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达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列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D-2026-0901
项目概况
思达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列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编号:JLZD-2026-0901;
1.2 采购项目名称:思达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列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200万元;
1.5 采购需求:为思达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列纠纷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
1)诉讼专项服务期限:覆盖各案件一审全流程(立案、证据梳理、保全、庭审、调解、文书出具、一审结案),直至全部一审案件办结为止。
2)后续延伸服务:若案件进入二审、强制执行程序,中标单位优先承接服务,服务费用以另行签署法律服务合同为准,服务期限延续至对应程序办结。如后续采购方对思达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基于中标方对本项目的前期深入了解和研判,在同等条件下,中标方享有优先承接的权利,服务费用以另行签署法律服务合同为准,服务期限延续至对应程序办结;
1.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1.8 项目起诉地:北京市。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服务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需提交总公司授权书原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10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2.4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7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8 本次采购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6年9月14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6年9月21日下午16时00分;
3.2 地点和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清单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格式(PDF格式),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其他途径获取的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材料清单: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由法人或被授权人银行卡转出,须备注XX项目文件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如法人授权代理人投标,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备注法人或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长春市。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