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行某不良资产处置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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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一、招标条件

本甘肃银行某不良资产处置代理律师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主要为某不良资产处置代理律师选聘(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甘肃银行某不良资产处置代理律师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甘肃银行某不良资产处置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检(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的承诺(须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9月至今)未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列入“行政处罚信息”与“行业处分信息”,须提供该平台信息查询截图(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以及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地点: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扫描格式为PDF,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兰州市城关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

七、其他

受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甘肃银行某不良资产处置代理律师选聘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HJC120260043

2. 项目名称:甘肃银行某不良资产处置代理律师选聘项目

3.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主要为某不良资产处置代理律师选聘(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 项目总预算:200万元。

5. 服务期限:完成相关不良资产处置,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检(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的承诺(须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9月至今)未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列入“行政处罚信息”与“行业处分信息”,须提供该平台信息查询截图(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以及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附书面声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0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电子邮件方式。

3.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扫描格式为PDF,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