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垦大荔农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项目肥料新产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H)-2-26-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陕西省农垦大荔农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项目肥料新产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农垦集团大荔农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大荔农场。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6年陕西省农垦大荔农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大荔农场。为落实化肥减量增效,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提升耕地质量,现采购项目所需有机肥,供货至大荔农场。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有机肥968吨,及有机肥货物供应、运输、装卸、现场堆放到指定地点,产品质量保证、检测资料提供、售后技术指导等全部工作。
2.4 预算金额:65万元。
2.5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分批次运送至大荔农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 企业资格:
①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农业部门批准核发的《肥料登记证(有机肥料)》;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除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肥料登记证(有机肥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能够按要求提供有机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指标符合国家有机肥标准NY/T525-2021。
②企业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
①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4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4日10时30分至2026年10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文件的获取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于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在陕西省获取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附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附法人身份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在陕西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