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科技馆水磨石地面专业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科技馆水磨石地面专业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0月26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S-2026-033
项目名称:海南科技馆水磨石地面专业养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000.00元,超过项目预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1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至2027年10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书);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信用承诺: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 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3 信誉要求: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3. 方式:现场购买,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采购文件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