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气污染物走航监测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受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就大气污染物走航监测运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SCTZB-2026-149
2. 项目名称:大气污染物走航监测运维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900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00元
5. 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包含两台大气污染物走航车安装的两套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两套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CO、O3、PM2.5、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两套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NH3)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一套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整体运维服务。两名驾驶员和两名随车工程师;负责车内所有仪器设备运行、监测数据质控、仪器设备校准校验、维护及维修;采购仪器设备配件、耗材、载气等,以及相关的走航数据分析服务。
5.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3 服务地点:郑州市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的公司,财务状况从成立年度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查询结果留档保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电子邮件方式。请潜在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获取磋商文件: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③报名情况表(提交报名资料①②经审核通过后,会以邮件方式将本表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联系获取文件,邮件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时间:2026年11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