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梅溪湖河湖水质日常维护项目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X-2026-0922-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一、招标条件
本梅溪湖河湖水质日常维护项目劳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43.058,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溪湖河湖水质日常维护项目劳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溪湖河湖水质日常维护项目劳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近三个月是指2026年7月-2026年9月。
③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长沙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