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双拥广告设施维护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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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五华区双拥广告设施维护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30.0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为持续巩固五华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规范辖区双拥宣传阵地标准化建设,彻底消除户外宣传设施安全隐患,全面提升辖区双拥宣传整体风貌与城市文明形象,本次采购针对五华区指定路段及街道现有双拥宣传设施,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排查、维修、版面更新、隐患整改、破损拆除、安全巡检、现场清运及竣工资料汇编、质保售后等全套服务。

项目实施范围涵盖国防路、五一路南向、五一路北向、如安街、建设路、华山街道辖区,共计约74块双拥宣传点位,服务载体包含户外墙面喷绘、道旗、固定宣传栏、标识标牌、固定展板等各类双拥宣传设施。具体包含所有点位的现场普查、现状勘测、设计更新、材料制作、人工安装、维修加固、破损拆除、垃圾清运、常态化安全巡检、全套资料汇编、全程质保售后等全部工作内容,成交供应商须包干完成所有工作,确保项目落地达标、安全合规、长效稳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分阶段闭环实施,各阶段工期要求严格固化,不得无故延期:
(1)第一阶段(5个工作日):完成约74块点位全覆盖现场踏勘、现状拍照、问题排查、分类登记建档,编制完整点位普查台账、问题台账,拟定初步整改方案,提交采购人审核确认。
(2)第二阶段(10个工作日):完成所有点位宣传版面标准化设计、优化校对,完善细化点位专项整改方案,完成全部资料报审工作,最终确定各点位维修、更换、拆除、清运详细清单及施工方案。
(3)第三阶段(30个工作日):按照审核通过的方案,分段、分路段有序开展旧画面拆除、框架清洁维修、新画面制作安装、老旧设施加固翻新、废弃设施整体拆除及垃圾清运等全部施工工作。
(4)第四阶段(5个工作日):完成项目全覆盖自检自查,全面整改遗留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整理汇编全套规范竣工资料,提请采购人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国防路、五一路南向、五一路北向、如安街、建设路、华山街道辖区(共计74块双拥宣传点位,具体以现场实际踏勘点位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以验证报告有效性,如审计报告未赋验证码,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情况说明,说明中应明确未赋码原因;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说明)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原件的复印件;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7.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00时至2026年10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方式:按以下任一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网上邮箱获取方式:请供应商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的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邮件的形式向资料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视为取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
(2)现场获取方式:请供应商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的原件加盖公章携带至昆明市进行现场获取。

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11-0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