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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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省份:辽宁

时间:2026-10-21

内容:

(招标编号:LNHY2026-300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483,000.00元,招标人为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医用内窥镜冷光源、腹腔镜、宫腔镜(分体式和纯检查款)、高清影像工作站软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LNHY2026-30009

项目名称: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元):483,000.00

最高限价(元):483,000.00

采购需求: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购置医疗设备(详见货物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交付地点: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医用内窥镜冷光源、腹腔镜、宫腔镜(分体式和纯检查款)、高清影像工作站软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1日08时30分至2026年10月27日16时3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581590765

邮 箱:lili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