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智慧能源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GDTP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智慧能源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1.05万元,招标人为平江高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施工内容为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将空调接入BMS平台,实现空调智能温控、无人自动关停;全域更换高效能LED照明并实现智能管控,搭建智慧能源平台,优化运维、压降能耗。光储充一体化电站包括光伏直流侧445kWp、交流侧370kWp,配套250kW/522kW储能系统,以及2台120kW双枪快速充电桩、10台7kW交流慢充充电桩;配套实施设备支架、底座及支撑基础建设,电缆沟道开挖及回填,地面开挖、平整、回填及硬化等土建工程;设备、材料的检验及安装,线缆敷设连接等电气施工;以及对原有配电系统的改造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智慧能源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智慧能源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供应商提供近3年(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36个月内)以来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附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6时59分
获取方式: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4.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5.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综合智慧能源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GDTP2026001
(3)采购项目预算:2510546.96元
(4)合同履行期限:60天。
2.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第2款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