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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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BGWL/YYO-CG-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29.6万元,招标人为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Ⅰ标段;(002)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Ⅱ标段;(003)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Ⅲ标段;(004)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Ⅳ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Ⅰ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002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Ⅱ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003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Ⅲ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004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Ⅳ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0时00分到2026年11月01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WL/YYO-CG-202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业主为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计划采购多台新能源车辆。设备主要应用于北部湾港钦州港、防城港、铁山港码头作业区、临港工业园区、西部陆海新通道联运中心等核心区域的集装箱、散货运输业务等,具体包括:码头—车站间短倒、港内短倒及临港园区配送。要求具有高效率、可靠性、安全性和操纵舒适性,实现零排放、低噪音、高效率运行,并满足智能化管理与远程监控需求。

2.2标段划分:广西北港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车辆采购招标划分4个标段,分别为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Ⅳ标段。

2.3招标范围:

Ⅰ标段:(1)北海北港物流有限公司采购10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2)钦州北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3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Ⅱ标段:北海北港物流有限公司采购20台纯电动自卸车,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Ⅲ标段:防城港北港物流有限公司采购30台纯电动自卸车,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Ⅳ标段:(1)北海北港物流有限公司采购10台自卸半挂车及2台13米三轴平板半挂车,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2)钦州北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3台40英尺三轴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4交货地点:

Ⅰ标段:北海北港物流有限公司采购10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钦州北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3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Ⅱ标段: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Ⅲ标段: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Ⅳ标段:北海北港物流有限公司采购10台自卸半挂车及2台13米三轴平板半挂车——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钦州北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3台40英尺三轴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交货期:Ⅰ标段、Ⅳ标段招标人发出通知后30日历天内交货,Ⅱ标段招标人发出通知后60日历天内交货,Ⅲ标段招标人发出通知后50日历天内交货。以投标人响应的最快日期为准,但最迟不得低于上述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

Ⅰ标段最高投标限价598万元(含税),其中北海北港物流有限公司采购10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460万元(含税),钦州北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3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138万元(含税);

Ⅱ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560万元(含税);

Ⅲ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950万元(含税);

Ⅳ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21.6万元(含税),其中北海北港物流有限公司采购10台自卸半挂车及2台13米三轴平板半挂车100万元(含税),钦州北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3台40英尺三轴集装箱运输半挂车21.6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Ⅰ、Ⅱ、Ⅲ标段:投标人为纯电动车辆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生产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或销售)证书,同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标段投标的生产制造商自身不能参与本标段投标。所投车辆的制造商被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

Ⅳ标段:投标人为车辆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生产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或销售)证书,同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标段投标的生产制造商自身不能参与本标段投标。所投车辆的制造商被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

3.2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2)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后附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Ⅰ标段: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纯电动牵引车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对应的用户验收证明或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

Ⅱ标段、Ⅲ标段: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纯电动自卸车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对应的用户验收证明或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

Ⅳ标段: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半挂车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对应的用户验收证明或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允许同时参加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Ⅳ标段的投标。其中,Ⅰ、Ⅱ、Ⅲ标段中,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1个;Ⅳ标段不受前述限制,投标人可单独中标Ⅳ标段,也可在中标Ⅰ、Ⅱ、Ⅲ标段中1个标段的同时中标Ⅳ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请于2026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