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检测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LZB-2026-FW103;
2.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检测仪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850000.00元;最高限价:727800.00元;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肝功能剪切波量化检测仪1台,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5.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
5.3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交付设备。
5.5 保修期:原厂免费保修4年(包含但不限于易损件、备品备件等);
5.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 包装运输:产品包装运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或国家各级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法规规章及货物运输要求,并以符合产品特性的物流配送方式进行运输;
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②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33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2 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资格审查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应商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股东认缴出资额)、主要人员信息网页截图(以上两项也可以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相关内容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需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现场获取(现场报名需携带现金)。
(2)邮箱获取: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后扫描件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备注公司名),邮件名称统一为“XXX项目XXX公司名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招标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4.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郑州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郑州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