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舆情监测与研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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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60110J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舆情监测与研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元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舆情监测与研判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元
序号1:呼和浩特市舆情监测与研判服务项目,数量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品目预算36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发送签字盖章的下列资料到电子邮箱,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文件以PDF格式发送,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全称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有效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自拟);
(4)近半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本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时30分
地点:呼和浩特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时30分
地点:呼和浩特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