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医医院清雪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30382]ZNHY[CS]2026000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一、招标条件
本鸡西市中医医院清雪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2366万元,招标人为鸡西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鸡西市中医医院清雪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鸡西市中医医院清雪外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文件前需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同时向代理公司现场提供如下材料: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鸡西市鸡冠区(需密封提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其他
对医院院区停车场、沥青路面人行道(台阶)、门诊医技阳光顶、医技楼屋面及院外分担区的清雪工作进行采购。面积:一场区路面、停车场、人行道面积约为16500㎡,二期场区路面及停车位面积约为8800㎡,共计约25300㎡。附带部分为无偿服务,附带部分具体分为院外分担区人行道约为1200㎡,阳光顶面积约为400㎡,医技楼屋面积约为1800㎡。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