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龙燃气有限公司拆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CPM-2026-008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金龙燃气有限公司”拆除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96699.92元,招标人为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成都金龙燃气有限公司”拆除工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金龙燃气有限公司”拆除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金龙燃气有限公司”拆除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质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四)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现场办理,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网上或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将购买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已填写的《报名介绍信》(报名信息登记表)加盖鲜章后扫描成图片或pdf发送至邮箱。2.获取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费:人民币300元/份(报名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