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岭镇乌石场社区9队中心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湾岭镇乌石场社区9队中心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HNHB-2026-017
1.2 项目名称:湾岭镇乌石场社区9队中心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591048.69元
1.5 最高限价:585690.42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6 采购需求:
1.6.1 项目建设地址:湾岭镇乌石场社区9队。
1.6.2 主要建设内容:(1)路面硬化面积1240m²;(2)挡墙长度105m,含基础高度1.5~2.5m;台阶1处;(3)仿木漆护栏90m;(4)40cm×40cm盖板沟长度74m;20cm×40cm盖板沟长度104m;(5)太阳能路灯2盏,灯杆高度6m;(6)容量2m³玻璃钢化粪池8座等。
1.6.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 工期(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1.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琼财〔2020〕578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安考B证及2026年0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
3.9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配备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量员1人、劳资专管员1人、资料员(可兼任)1人、机械员(可兼任)1人。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2)施工员:取得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4)质量员:取得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
(5)劳资专管员:具有本单位颁发的任命书;
(6)资料员:取得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
(7)机械员:取得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
注: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如下信息:
①提供相应证书(职称证或岗位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
②提供2026年0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1月01日至今)供应商无以下情形:
(1)供应商被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2)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3)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1 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12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0(人民币),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持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