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长新乡、白石镇、检槽乡卫生院耗材、试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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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2026-2029年云龙县长新乡、白石镇、检槽乡卫生院耗材、试剂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dlylzbcg202634号
2. 项目名称:2026-2029年云龙县长新乡、白石镇、检槽乡卫生院耗材、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3. 预算金额:约775019.61元(A包(耗材):约255142.52元,B包(试剂):约519877.09元)
4.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三年,一年一签(注:采购人根据医院制定的管理制度、标准,对配送商上期合同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考核达标后,双方可商谈下期合同。若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其他配送商。随着医院的发展,双方商谈下期合同时,根据采购人的新增合理需求相应增加服务条款或内容,若配送商不能满足,合同不能续签,采购人可另行选择其他配送商。)
6. 质量承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等国家通用标准规范
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新乡、白石镇、检槽乡)
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近年(指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签章);④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承诺加盖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今)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2)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今)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承诺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服务等。(2)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所投标包目录内所有产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所投标包目录内所有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本项目共设2个标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综合下浮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3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套且加盖公章)购买:(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8日9:00
4.2 开标地点:大理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采用邮寄投标文件的,文件抵达时间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