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配套道路智莞路灯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04-024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配套道路智慧路灯系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
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配套道路(园杰路(浦乌路~雨合路)、雨台路(园杰路~园广路))智慧路灯系统项目建
设。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分包合同估算价:3396914.50元/人民币。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三期
配套道路智禁路灯系统及外电接入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其中外电接入工程包
含但不限于:高压停电申请、供电业扩配套手续力理、高压电源接入施工、高压管线沟槽开挖、电缆敷设、箱变设备安装、电气设备调试、计
量装置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包含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运输、安装、施工、试验检测、调试送电、报验、验收备案、资料整
编、移交等全部内容,同时包含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运维保障等全部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配套道路智慧路灯系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配套道路智慧路灯系统工程)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独立法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
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若投标人存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情形,以成立时间起)以会计准则为规范编制
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无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请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应当包括:审计报告首页、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台同及工程竣
工验收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峻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峻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
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5.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
3月至2026年5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
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
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
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6、项目负责人业绩:
7、其他要求:
8、信誉要求:
(1)本项目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
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将作为资格
审查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
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
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
承接工程的③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防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等文件规定,在评标阶段,由评标
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及项目经理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台格
状态(资质异常或资质预警)的,作为无效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及项目经理资质查询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发布的信息为准。(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
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5)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评
标委员会依据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根据关干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
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
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使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台相关文件
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且注册专业应在有效期内。若提交的电子
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本项目不允许联台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3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若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外,其余资料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
本文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