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绿地城小学食堂劳务服务和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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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绿地城小学食堂劳务服务和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ZDL-2026-04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长安绿地城小学食堂劳务服务和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西安长安绿地城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长安绿地城小学食堂劳务服务和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长安绿地城小学食堂劳务服务;
(002)西安长安绿地城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长安绿地城小学食堂劳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信用查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联系承诺书)。

(002西安长安绿地城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信用查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联系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07月28日至2026年08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14时30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