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第二实验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宁陵县第二实验小学的委托,对宁陵县第二实验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宁陵县第二实验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GDDL-2026-432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一餐(午餐):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10元每生每天,食材配送费为学生餐费的70%
5. 最高限价:一餐(午餐):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10元每生每天,食材配送费为学生餐费的70%
6. 标段划分及服务内容:一个标段;服务内容:宁陵县第二实验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相关管理服务,包括新鲜肉类(冷鲜肉)、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鸡蛋、调味品、粮油类、牛奶、其它原辅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 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1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止(1年)
11. 合同履行期限:至服务期限结束
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和公司纳税证明,如属于不需缴纳的情形,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承诺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 投标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及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企业不接受报名
2. 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 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1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