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温室气体监测站网运行维持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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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大气本底基准观象台委托,拟对青海省温室气体监测站网运行维持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温室气体监测站网运行维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63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无
采购要求:采购内容为青海省温室气体监测站网运行维持,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3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4日至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的复印件;
2. 开户许可证;
3. 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投标单位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
1. 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2. 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1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