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春农业土壤改良酒糟、稻壳、草木灰及有机肥采购询价招标公告
鸿春农业土壤改良——酒糟、稻壳、草木灰及有机肥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YZCC-20264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本鸿春农业土壤改良——酒糟、稻壳、草木灰及有机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3万元,招标人为扬州鸿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73万元,最高限价7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鸿春农业土壤改良——酒糟、稻壳、草木灰及有机肥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受扬州鸿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鸿春农业土壤改良——酒糟、稻壳、草木灰及有机肥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鸿春农业土壤改良——酒糟、稻壳、草木灰及有机肥采购
2. 项目编号:YZCC-202649
3. 采购方式:询价
4.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5. 预算金额:73万元
6. 最高限价:7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7.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完成供货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或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或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或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1. 时间: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3日17:00前(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9: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仪征市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仪征市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