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渡医学科技海南美安产业园项目完工成本核算全过程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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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柯渡医学科技海南美安产业园项目完工成本核算全过程审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T2026-C3-022ZB

项目名称:柯渡医学科技海南美安产业园项目完工成本核算全过程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总金额:145.76万元

最高总限价:135.00万元

采购需求:

1. 工程名称:柯渡医学科技海南美安产业园。
2. 工程地点: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419-4地块,秀英区安德二街与安岭三路转角处东北角。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备案证号2211-465104-04-01-947185。
4. 资金来源:自筹。
5. 工程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5681.82平方米,其中:1#厂房5层,建筑高度23.55米,建筑面积13128.43平方米;2#连廊4层,建筑高度19.20米,建筑面积558.81平方米;3#商务办公楼11层,建筑高度49.50米,建筑面积20052.72平方米;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11922.06平方米,不计容夹层建筑面积1787.16平方米;门岗2栋1层,建筑面积19.8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生活用水泵房;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管网等。
6.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审计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价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竞标无效。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全部审计服务费结清之日止。工程服务成果提交时间的具体时间节点须满足委托人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格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基本要求设置,不强制提供纳税缴纳凭证;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全部条件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与。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审计相关服务,提供企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2.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拥有完工成本核算及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整技术团队与软硬件配套,已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档案登记;提供加盖公章《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海南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截图。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持有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2026年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可二选一提供佐证材料:近2个完整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信用合规:
(1)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自注册之日起算)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严重违约、造价造假等记录,提供加盖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处于停业、资产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公告期内信用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 其他约束条件:
(1)单位负责人相同或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多家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审计服务。

7. 本项目不接受未成功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3. 获取方式:
3.1 方式一(现场获取):凡有意通过现场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方,请携带以下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购买: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均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响应方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响应方现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经审核合格且有效的响应方,方视为获取成功,可获得采购文件。

3.2 方式二(网上获取):凡有意通过网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方,请将以下资料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按本公告附表格式填写的《标书获取登记表》作为邮件正文: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均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响应方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经审核合格且有效的响应方,方视为获取成功,可获得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时间:2026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广西南宁市。

注: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无。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