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艺术馆第十六届福建音乐舞蹈节住宿和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艺术馆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第十六届福建音乐舞蹈节住宿和餐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第十六届福建音乐舞蹈节住宿和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MZCZ02-202627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0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6.1 获取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
6.2 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现场获取:到采购公告列明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并按采购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获取:
①按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见本章末《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并将获取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用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获取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②采购代理机构按邮件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有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200.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31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31日14:30(北京时间),福建省。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