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天津临港粮油加工区燃气分布式能源站生产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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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天津
时间:2026-08-21
内容:
天津临港粮油加工区燃气分布式能源站生产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38.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天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临港粮油加工区燃气分布式能源站生产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38.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天保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2×15MW等级燃气轮机简单循环系统、2×29t/h低压余热蒸汽锅炉、5×40t/h低压燃气蒸汽锅炉、生产辅助系统、废水废热回收系统、膜法除氧器及其附属设备的安全环保运行管理、日常维护、定期保养、运行巡检、状态监测、技术诊断、异常分析与处理建议、非修复性调整及运维技术配合等(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协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临港粮油加工区燃气分布式能源站生产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临港粮油加工区燃气分布式能源站生产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运行维护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及票据;若投标人自主运行本公司项目的,需提供燃气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及票据。
3. 投标人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审计报告。
4.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连续1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纳税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缴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须提供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证明,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2026年9月30日至2029年9月29日)。投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并履行期内考核2次。合同履行每满一年期限前的2个月内,经招标人考核评价合格,合同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履约期内年度考核评价乙方服务不合格,则本合同及其附属协议自考核年度期末日自动终止,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合作关系解除,互不涉及违约责任等法律纠纷,但自动终止日前已存在的违约或过错责任除外。每年合同金额与中标年度价格一致。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