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新疆兴起启航新能源有限公司1GW光伏项⽬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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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4201002942000044001)
项⽬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招标条件
本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台新疆兴起启航新能源有限公司1GW光伏项⽬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已由项⽬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资⾦来源为其他资⾦/,招标⼈为新疆兴起启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式为公开招标。
⼆、项⽬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名称: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台新疆兴起启航新能源有限公司1GW光伏项⽬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项⽬。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治区乌苏市。磋商范围:项⽬红线范围内的成套光伏组件及配件(采⽤710Wp,光
伏板数量776840块,直流侧约551.55MW,最终以实际供货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制造、包装、运输、
保险、装卸、指导安装和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持等,提供满⾜1年运营需求的备品备件及专⽤
⼯具;以及配合⼟建施⼯单位及其它设备供货或安装单位的接⼝实施等。招标控制价:1。供货周期:投标⼈接
到发货通知后15个⽇历⽇内货到现场,具体要求详⻅磋商⽂件。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业及地区现⾏相关规
范和标准,并满⾜采购⼈的要求。招标⽅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式:资格后审。范围:本招标项⽬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新疆兴起启航新能源有限公司1GW光伏项⽬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
三、投标⼈资格要求
(001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新疆兴起启航新能源有限公司1GW光伏项⽬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的投标⼈
资格能⼒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的法⼈资格(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企业出具⽆⾏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书⽹⾃⾏查询结果或⾃⾏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
拟派项⽬负责⼈)。
3.3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为。
3.4本项⽬对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采购活动;(查询渠
道:“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络截图。
3.5资质要求
3.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
3.5.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
不良状态;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或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出表、财政补助收⼊⽀出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会
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
3.5.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相关材料,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
(1)近半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起往前倒推)任1⽉份或任1季度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
复印件。
(2)近半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起往前倒推)任1⽉份或任1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收据或社会保险
缴纳清单)复印件。
3.5.4供应商不存在《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投标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参加本次光伏组件设备供应单位需缴纳50万元诚意⾦⽅可参加后续招标,未在指定时间内缴纳供应商视为放
弃本次招标。未中标招标诚意⾦将在招标完成后15个⼯作⽇内⽆息退回,中标单位诚意⾦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
⾦(多退少补)。
本项⽬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24⽇10时00分到2026年08⽉28⽇17时00分
获取⽅式:凭法⼈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份、(委托书上写明被委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领取磋商⽂件。售价:500(元)
五、投标⽂件的递交
递交截⽌时间:2026年09⽉17⽇09时3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3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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