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医疗保障医疗服务数据汇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临沧市医疗保障医疗服务数据汇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LCFHZB202608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LCFHZB20260804;项目名称:临沧市医疗保障医疗服务数据汇聚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5万元;最高限价:5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数据资源体系,提升医疗服务数据汇聚能力,临沧市医保局结合医保业务发展需要,拟实施医疗保障医疗服务数据汇聚项目。
注:1.本项目共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磋商,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项目实施地点: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指定地点。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完成调试,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临沧市医疗保障医疗服务数据汇聚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沧市医疗保障医疗服务数据汇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1.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至项目开标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至项目开标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扫描件;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不足3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即可。
1.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1.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财库〔2022〕3号文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1.6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结果为准);
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结果为准);
1.6.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6.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5如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小微企业享价格扣除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3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从云南省获取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从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网上获取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邮箱。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