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道路交通监控设施修护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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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道路交通监控设施修护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S-CG-2026-B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道路交通监控设施修护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道路交通监控设施修护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道路交通监控设施修护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道路交通监控设施修护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下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登记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不符合条件者或未按上述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认定申请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