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医废垃圾桶、医废袋、利器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中心医院医废垃圾桶、医废袋、利器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TF-CG-202604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中心医院医废垃圾桶、医废袋、利器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8108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医废垃圾桶、医疗垃圾袋(黄色)、利器盒等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中心医院医废垃圾桶、医废袋、利器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中心医院医废垃圾桶、医废袋、利器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之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3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获取,确认参加的投标人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后,整理成一个PDF发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