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洛阳市中心医院医废垃圾桶、医废袋、利器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河南
时间:2026-08-24
内容:
洛阳市中心医院医废垃圾桶、医废袋、利器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8108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ZJTF-CG-2026041
2. 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医废垃圾桶、医废袋、利器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458108.00元;最高限价:458108.00元
5.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医废垃圾桶、医疗垃圾袋(黄色)、利器盒等一批;
(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3)交货期:接到采购计划通知后7日内供货完毕,同时满足医院紧急供货需求;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含西工院区、伊滨院区及万安山院区);
(5)质量要求:符合或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
(6)服务期限:3年。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之第三款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确认参加的投标人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后,整理成一个PDF发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洛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