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烟叶备货场地租赁(2026-2027年)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烟叶备货场地租赁(2026-2027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0万元,招标人为江西省烟草公司抚州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480万元;招标控制价451.704万元;服务期2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烟叶备货场地租赁(2026-2027年)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企业、事业单位、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等,提供相应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两个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相关承诺函)。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或依法免税/不需缴纳的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函)。
5. 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行为,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受托人均无行贿行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及本次招标的咨询、代理机构无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
7. 投标人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供应商诚实守信等其他准入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抚州市。
六、其他
1.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查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
(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2.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核实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行贿行为、关联关系等;招标人通过行业内采购监管部门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存在上述情况的供应商,一律拒绝接受报名。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