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丰润区沙流河镇中学新型自主经营食堂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唐山市丰润区沙流河镇中学新型自主经营食堂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HSHCH[2026]02-1
2. 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沙流河镇中学新型自主经营食堂项目(二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最高限价:年度食堂营业额的35.00%
5. 采购用途(范围):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强制性及行业性等制定的各项关于餐饮经营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提供餐饮相关经营服务,完成采购需求各项内容。
6. 服务规模:唐山市丰润区沙流河镇中学食堂面积408平方米,学校位于唐山市丰润区沙流河镇。现有教职工约80人,在校学生约500人。采购人提供食堂的经营场所和原有食堂设施设备,供应商负责食堂日常经营管理。
7. 合同履行期限:2年
8.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及行业性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加磋商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相应承诺函);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相应承诺函);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 供应商各方商业信誉良好,磋商时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说明:在项目评审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将通过上述网站对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进行查询。对列入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含有餐饮服务经营项目);近3年内,供应商无食品安全事故(件)记录;
2.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潜在供应商如未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3.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含有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等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印章),现场填写登记表,洽购磋商文件。当《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含有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有二维码可扫描显示相关内容信息的,可不带原件。
4.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唐山市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