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选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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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60843
2.项目名称: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选聘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范围: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选聘服务项目,拟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再审审查阶段的全部应诉法律服务工作。采购范围覆盖案件自中标之日起至再审审查程序全流程的全部法律服务工作,核心目标为实现驳回对方再审申请,维持原审胜诉判决,全面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
4.2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
4.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招标人需求。
4.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从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参与投标须取得总所的授权委托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
4.1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案件审结时间或裁判文书作出时间为准),须具备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民商事再审应诉案件的执业经验,且在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再审应诉案件中,取得驳回对方再审申请或在再审审理阶段维持原审胜诉判决的生效裁判文书不少于1件。
4.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案件审结时间或裁判文书作出时间为准),须具备代理诉讼标的额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经验。
上述4.1、4.2项业绩可重复。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案号、当事人名称、案由、审理结果等。
5.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资格要求:
5.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所注册的专职执业律师,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连续专职执业年限不少于7年,且现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以上职务。
注:(1)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证号第6至9位为准,须为2019年(含)之前取得执业资格。
(2)证明合伙人及以上职务,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或合伙人决议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合伙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③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官网公示的合伙人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④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中合伙人登记页复印件。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主办律师或项目负责人,代理过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具备复杂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争议处理及案件全流程代理能力(须提供案件审结或裁判文书等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5.3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组建专属、固定的办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4名专职律师(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人本所注册执业律师;团队成员承诺全程参与本项目全部代理工作(须提供有效《律师执业证》、承诺函)。
6.信誉要求:
6.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6.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尚未完成的单项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须出具书面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非企业性质的单位在该网站查询不到单位信息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件发售。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④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以上资料均为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回至投标人邮箱。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发送邮件的当天,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全称+【HXZB】20260843文件费(若采用个人对公转账,后续不再开具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

六、招标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