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南岔森工林业局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南岔森工林业局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QFW-JC-2600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伊春南岔森工林业局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伊春森工南岔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伊春南岔森工林业局物业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春南岔森工林业局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春南岔森工林业局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拟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
2.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潜在供应商可通过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填写相关信息,按上述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的登记表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称及项目名称,逾期将不予受理。代理机构确认成功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箱形式回复给各潜在供应商。售价:免费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伊春南岔森工林业局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FW-JC-26007
项目名称:伊春南岔森工林业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伊春南岔森工林业局物业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取“1+1+1”模式签订服务合同,即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下一年度项目预算上下浮动小于10%,采购人服务评审良好,供应商满足服务要求,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供应商最多服务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
2.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获取。潜在供应商可通过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填写相关信息,按上述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的登记表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称及项目名称,逾期将不予受理。代理机构确认成功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箱形式回复给各潜在供应商。
售价:免费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