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兴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CZB202609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73800.00元
采购需求:宣传用品采购(纸抽、帆布手拎兜、手推车)。
合同履行期限: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指令15日内供应(具体以订单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存在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请潜在的供应商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发送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鲜章)扫描PDF版回传,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登记。如因潜在供应商未及时回传造成未成功登记,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仅用于信息核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