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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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LQC-2026-08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5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一包(猪肉水产品类);
(002)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包(牛羊鸡鸭鹅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概况
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QC-2026-0807;
2.项目名称:吉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65万元;其中一包35万元,二包3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折扣系数1.0(供应商在长春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情况、当天欧亚商超市场价、批发市场市场价基础上0-1.0之间报价,超过1.0的报价视为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5.采购需求:每包各选择3家供应商。一包采购猪肉、水产品(鱼、虾等)产品;二包采购牛、羊、鸡、鸭、鹅等产品,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
3.方式:携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前往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