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长发金融创新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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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WLGC202608-08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长发金融创新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6.500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地点位于长发金融创新中心,建筑高度约101.9米(以现场实际为准),光伏板铺设在AB塔楼屋顶造型层梁上,光伏铺设面积约2445平方米;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509.6kWp,拟安装650Wp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784块,交流侧装机容量为440kW,其中包含4台110kW逆变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长发金融创新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长发金融创新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一项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4、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标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需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类)。

注:①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应提供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应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为退休返聘人员,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在职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证及聘用合同。所有人员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不符合上述标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供应商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需由施工单位担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PDF格式扫描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谈判采购公告

建设规模

长春市长发金融创新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LGC202608-083。

2、项目名称:长春市长发金融创新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资金来源:资本金为20%,其余80%为银行贷款。

5、最高限价(折扣系数):设计部分折扣系数0.80,施工部分折扣系数1.00。

6、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位于长发金融创新中心,建筑高度约101.9米(以现场实际为准),光伏板铺设在AB塔楼屋顶造型层梁上,光伏铺设面积约2445平方米;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509.6kWp,拟安装650Wp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784块,交流侧装机容量为440kW,其中包含4台110kW逆变器。

7、招标范围:光伏发电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建筑工程。

8、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与生态东街交汇。

9、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26年10月25日-2027年1月25日。

10、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同时,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PDF格式扫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需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材料”字样,邮件中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未注明以上信息所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合计每套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