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车谷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沌阳街郭徐岭片区(含洪山)城中村改造还建房一期住宅供电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D-DLSG-20261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车谷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沌阳街郭徐岭片区(含洪山)城中村改造还建房一期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武汉华源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其他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6日16时00分到2026年09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30时止;周六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
(三)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文件按标段/子包收取标书费用,金额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银行汇款的投标人递交标书费汇款凭证时须正确备注所投项目名称(简称)及招标编号及标段/子包号。
(五)报名方式:线下现场报名: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报名提供)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须正确标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所投标段/子包),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自身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标书费缴纳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标书费缴纳方式:
1. 公对公转账(转账备注栏必须正确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及标段/子包),汇款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 现金缴纳(现金缴纳不开具发票);
3. 不接受个人对公转账。
(4)开票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加盖公章的原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递交至湖北省武汉市(如项目分有标段/子包,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可提供一份,但必须正确注明项目名称和所投标段/子包)。(招标文件为电子版)。
注:标书费为单次使用费用,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超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缴纳、汇款凭证未备注项目简称或招标编号、多缴等不限于上述情况)错缴的标书费概不退还,为避免投标人的损失及经济纠纷,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了解后慎重决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武汉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