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委托建设管理范围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JCT3-ZB-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委托建设管理范围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9.227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b2、b3、4+c、d及e(既有改造区域)等五个区域的审查施工监测方案、施工监测监管、监测点的布设的审核确认、进行独立第三方监测以及水土保持监测相关工作。其中独立第三方监测包括工程自身及周边环境监测和巡视、现场数据采集、录入,现场巡视,数据分析,异常信息及预警发布,提供监测巡视成果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包括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技术报告、监测表格及相关监测图件和影像资料,并满足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的要求,配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投标人不得与本工程的监理、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委托建设管理范围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委托建设管理范围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设立机构下属有多家分支机构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视为均不符合资格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类甲级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类甲级和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类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应为本单位职工;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作经验。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以招标代理现场查询打印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股东情况说明,股东情况说明中应明示股东构成、控股股东名称,及上级主管单位情况。未按要求提交股东情况及上级主管单位情况的按否决处理。(股东情况说明附在资格审查部分。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