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大京新能源3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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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市江津区大京新能源3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大京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A标段:建设规模:交流侧装机300MW,直流侧装机480MWp,容配比1:1.6,总用地面积约578hm²(8670亩);采用720W单晶硅组件,共计666670块,设置121个光伏方阵;新建石门光伏220kV升压站,12回35kV集电线路(总长122.3km),新建220kV送出线路接入朱沱220kV变电站。
B标段:建设规模:220kV升压站电气安装施工。
C标段:建设规模:厂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包含:微孔灌注桩基础施工、组件安装、支架安装、逆变器安装、箱变安装、厂区内高低压电缆安装、场区围栏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标段:重庆市江津区大京新能源3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PC总承包项目。
(002)B标段:重庆市江津区大京新能源3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施工项目。
(003)C标段:重庆市江津区大京新能源3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光伏厂区建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A标段:重庆市江津区大京新能源3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③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002 B标段:重庆市江津区大京新能源3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施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③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003 C标段:重庆市江津区大京新能源3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光伏厂区建安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③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派员于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3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7801198903
邮箱:zbcg2025@163.com